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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服務專區

更新日期:
112-11-30
發布單位:
北區衛生所
類  別:
1999
問題 
醫療院所中已取得戒菸衛教師訓練證書之醫事人員,若未辦理執業執照登記,能否申請辦理「醫療院所戒菸衛教暨個案管理」服務?
解答 
不行,該醫事人員必須辦理執業登記。對於提供「醫療院所戒菸衛教暨個案管理」服務之戒菸衛教人員,本署提供每次100元戒菸衛教服務費,該項服務提供有其專業性,藉由執業登記亦可瞭解該醫事人員過去執業情形,確保戒菸個案權益與戒菸衛教服務品質,因此醫療院所或藥局欲辦理戒菸衛教暨個案管理服務,除需填妥「戒菸衛教暨個案管理」申請表,連同該戒菸衛教人員之專業證照證書、執業執照和戒菸衛教訓練證書影本一併寄至「國民健康署戒菸治療管理中心」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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